室內設計師決定方案的完成期限
室內設計師通常與客戶當面商談,以了解如何運用空間設計和客戶的喜好面向與預算等。室內設計師也將視察居家空間,拿取現有家具與設備的清單目錄,並確定任何可能的室內設計問題與空間的實際特性。
在初步溝通配合客戶之後,室內設計師根據顧客目標與預算規劃設計圖並估計成本。一旦設計師完成設計建議後,呈現給客戶,並根據客戶所要的需求加以修正。
當完成一項室內設計概念時,設計師開始指定材料、拋光與所需的室內陳設,諸如:家具、照明設備、室內地板、壁面覆蓋物與藝術品等。此外,根據設計方案的複雜性,室內設計師必須準備製圖,提交由建築視察員進行建築審核與批准,以確保設計符合所有應用建築法規。
如果設計方案要求任何的結構作業,設計師必須與建築師或工程師就該方案的那部份進行合作。大部分設計也必須雇用承包商進行技術作業。必要時,室內設計師選擇合格的承包商,並簽下工作合約。
最後,室內設計決定方案的期限並確定可即時完成,如果有必要則與承包商協商工作時間表。設計師監督設計元件的裝置,並且在方案完成後,設計師與客戶一起隨訪建造地點,確定客戶對最後的室內設計作品成品滿意與否。如果客戶不滿意,設計師必須再一次進行所有的修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