淺談房屋稅
房屋稅和地價稅一樣,性質都屬於固定稅,也就是每年在固定的時間就要繳納。房屋稅的課徵範圍,依房屋稅條例第三條規定:房屋稅、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,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,為課徵對象。簡單來說,房屋稅的課徵對象可以分成兩部分,一種是一各種建材所建築的各類型房屋,例如鋼骨或是鋼筋混凝土等各種房屋,另外一種則是可以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各種建築物,例如室內游泳池、電梯以及中央空調等。
房屋稅的稅率結構,依照房屋稅條例第五條之規定,房屋稅依房屋現值,按下列稅率課徵之:
一、住家用房屋最低不得少於其房屋現值百分之一點二,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二,但房屋為其房屋線現值百分之一點二。(現行住家用房屋,其房屋稅徵收率為房屋現值之百分之一點二)
二、非住家房屋,其為營業用者,最低不得少於其房屋現值百分之三,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五。
三、房屋同時做為住家以及非住家用者,應該以實際使用面積,分別按住家用或非住家用稅率,課徵房屋稅,但是非住家用者,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的六分之一。
從上述的各項規定可以得知,房屋稅的稅率大致上可以分成三大類,一種是住家用,其他兩種則為非住家用、以及非住家又非營業用者。從規定裡來看,現行的徵收稅率裡,稅率最低的自然是住家用房屋,最高者則為非住家但供營業用之房屋。在繳納房屋稅之前,可以先行觀察一下自身房屋的類型。